各位老师: 接学校通知,在评估期间学校将严格实行书面请假制度。具体内容请见人事处通知。

关于评估期间严格实行书面请假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我校将在12月10日至15日接受国家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了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总体部署,要求各二级学院及部门认真做好考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期间学校全体教职工须在学校坐班;

二、请在12月5日4:00前将评估期间无法到下沙校区坐班的教职工名单及事由汇总后报人事处备案;

三、如评估期间在东方上课的老师不须出具证明;

四、评估期间有特殊原因无法到下沙校区坐班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报批手续,提供相关请假证明并提前一天由所在部门报人事处审核,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准假。(审批表见附件)

人事处

二00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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