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学生各班: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了《浙江财经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附件:浙江财经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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