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26
关于加强双专业管理和2006届双专业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浙财院教通〔2006〕028号


    
各二级学院、双专业学生各班:
        一、加强双专业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做好双专业的管理工作,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按照以生为本的原则,结合我校新老双专业管理办法,现对双专业管理的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1、2002级双专业的毕业审核应严格按照相同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并且 第一专业必修(含限选)课程期末考核累计不及格学分未达到 6 学分方可双专业毕业;
       2、2003级起终止修读双专业的条件和毕业审核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全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浙财院 [2005]131号)执行;
       3、双专业不及格必修(含限选)课程可以补考和重修,重修须交纳学分学费,具体参照《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浙财院 [2005]134号)执行,由双专业所在学院组织。重修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可以参加毕业前重修考试,由学生本人报名、交纳重修学分学费,经双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统一组织;
        4、双专业的证书发放按《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浙财院 [2005]131号)执行。
    上述规定从 2002级开始执行。
    二、 2006届双专业毕业审核工作安排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学分制试行办法》、《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财经学院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细则》(浙财院 [2005]128号)等文件精神,请有关二级学院认真做好 2006届双专业毕业生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课程学分免修审核及学籍处理( 426- 512日)
    对部分未办理课程免修手续的学生,要求其填写课程免修单办理免修审批手续。第一专业抵免双专业的,由双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审批的课程免修单,在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表上作成绩处理;双专业抵免第一专业的,分别由第一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对其学籍进行处理。
        2、毕业前重修考试( 515- 519日)
    双专业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可以参加毕业前重修考试,由学生本人报名、交纳重修学分学费,经双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后在 427日前报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双专业所在学院记入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表。
        3、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 529- 68日)
    双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在 66日前完成双专业学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并依据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表填写《浙江财经学院 2006届双专业毕业生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 68日前将学业成绩表和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交教务处,并将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jwc@zufe.edu.cn
        4、证书发放(时间待定)
    教务处依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毕业、授予学位和辅修的毕业生名单,证书由第一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名单发放。
 
附件:  浙江财经学院2006届双专业毕业生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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